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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了,如何办理成都户口? 四川省商务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为您服务!! 亲爱的同学们: 衷心地祝贺你们顺利完成高等教育。社会已向你们敞开胸怀,找到了工作,却因接收单位没有人事自主权,不能解决档案保管、接收户口等人事关系问题,怎么办?请咨询四川省商务人才交流培训中心。 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和法规,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并以协议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单位和个人提拱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才人事服务。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新的人事管理方式,是人事管理社会化的重要标志,其相关的政策,确定为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的对象: 人事代理对象分为委托代理单位和个人两类。 1、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商社、外国企业派出机构)、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 2、实行聘(任)用合同制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3、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4、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高中(含职高)毕业生、转业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除名、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人员; 5、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 6、其他人事代理的单位和个人。 人事代理的服务内容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管理; 2、办理落户成都、集体户口挂靠; 3、办理毕业生转正定级,职称初定,评审中、高级职称,考试报名出具相关证明等手续; 4、为大中专毕业生提拱就业指导,办理大中专毕业生人事关系接收; 5、查(借)阅人事档案,出具各类以档案为基础的相关证明; 6、接转党组织关系,开展人事代理人员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7、存档人员婚姻、生育管理; 8、人才招聘,按照用人单位提出的条件,通过各种方式招聘合适的人才; 9、人才培训,为委托单位进行岗位技能培训、订单培训等; 10、协助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11、人事政策咨询。
我们为你办理人事代理的好处: (1) 协助你解决档案保管、落户成都的问题。(2)解除你工作的后顾之忧。办理人事代理后,无论您受聘于单位或自谋职业,在人事待遇上与在国企、事业单位工作一样。(3)为你今后工作的流动提供了人事保障。无论您跨行业、跨区域流动都不再受户口档案牵制,并保证了你在流动过程中其身份、工龄、职称、社会保险等各种人事待遇不受损失。 四川省商务人才交流培训中心(www.scchr.com)与省人事厅机构合作,专门从事人事档案托管、人事关系转接、就业推荐、定向培训、社会保险、代办入户成都等服务。多年来帮助省内各大高校毕业生和中高级人才落户成都,丰富的经验和规范、优质的服务值得您信赖! 毕业生档案托管和入户成都办理流程 一、签订《就业协议》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先由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用人单位”栏签字盖章,再由我中心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栏签字盖章。将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一份交给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一份交给用人单位,一份本人保管。 二、毕业后持学校报到材料到我中心报到 报到材料包括:1.报到证原件(报到地必须为成都市)、2.户口迁移证原件(前往地址必须为:四川省人事厅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于显著位置注明本人身高、血型)、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5.工作单位上班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盖鲜章)、6.一寸照片一张。 到我中心报到的同时,确定所上户口类型(私人户、集体户)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三、上户及办理身份证 若办理私人户口,接我中心通知后,尽快到我中心领取:报到证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入户联系函原件、入户指标原件等材料,并由本人持相关材料自行到入户地公安局办理入户。 若办理集体户口,接我中心通知后,尽快到我中心领取相关材料,并带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张)、一寸照片1张到成都市青羊区公安局办证中心(省、市政务中心四楼)上户并办理新身份证。 注:集体户的管理有以下要求:1、户口薄原件由我所统一管理,如需使用时可到我所借出原件,但必须于一周内归还;2、人事档案必须由我所管理,在户口关系转出以前人事档案不得转出;3、本人必须与我所保持联系,如果联系方式变更或到外地长期居留,必须及时通知我所。 往届毕业生户口办理条件及程序 入户条件: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人事档案关系在我中心; 三、工作单位在成都。 办理流程: 一、 登陆我中心网站www.scchr.com下载《成都市调(流)动人口登记表》; 二、 填写《成都市调(流)动人口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 工作单位在《成都市调(流)动人口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四、集体户 1 、将下述材料交到我中心:《成都市调(流)动人口登记表》(2份)、现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毕业证原件(复印件2份)、工作单位工商登记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原件。2、 接我中心通知后,办理集体户口者到我中心领取《准迁证》3、 持《准迁证》第二联到现户籍所属公安局领取户口《户口迁移证》并销户;持相关材料到入户辖区所属公安分局办证中心上户。 私人户1、将下述材料交到我中心:《成都市调(流)动人口登记表》(2份)、现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毕业证原件(复印件2份)、工作单位工商登记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原件。2、接我所通知后,办理私人户口者到我所领取“入户联系函”。3、持相关材料自行到入户地公安局办理《准迁证》。 联 系 人:冯清、李璐 联系电话:028-66752021、66752027、66752017 联系地址:成都市文武路42号新时代广场A座10楼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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